人事处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政策、工资政策及社保政策。

2.负责全校的人事管理工作,负责拟定学校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
3.负责拟定学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,负责拟定学校岗位设置及调整方案,负责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。

4.负责拟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各类人员的合同管理,负责审批全院临时用工的计划和工资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制定与实施请假考勤制度,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请假的审核工作。

6.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负责拟定全校各类职称评审实施细则,办理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、评审及聘任,负责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报名、晋升等管理工作,负责教职工转正定级的审批。

8.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、培训及证书办理工作。

9.负责教职工基本工资的核算和报批工作,负责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统筹管理工作。

10.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的调配、录用、聘任、辞职工作,负责待岗教职工及有关劳动关系处置的管理工作。

11.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
12.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。

13.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
14.负责填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。

15.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16.负责全校教师获奖情况统计工作。

17.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。

18.负责做好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。

19.完成领导和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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